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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摄影展评活动的通知
一、参加对象 生科院在职职工、研究生、博士后、进修实习人员、离退休人员均可参加。
二、展评规则 作品按照如下三个主题进行展示评比: 1、园区景观摄影:以生科院六大园区内的建筑物、四季景物、历史人文等为题材的摄影作品。 2、科学实验微观摄影:以科学实验中经适当处理及显微放大的实验材料、实验用品为题材的摄影作品。拍摄思路及方法可参考本通知后所附照片。
3、其他艺术摄影:以自然风光、人物花絮、民间风情、文娱体育、社会风尚、家庭生活等为题材的其他摄影作品。
三、作品要求 光学摄影:单幅、组照均可;每幅作品背面必须用标签纸注明作品名称(8个字以内)、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如能注明主要拍摄技术参数更好。 数码摄影:作品应图像清晰、完整,色彩明亮,像素以大于1024×768为佳,作品存为JPG或TI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一般应小于2M(请作者自行保留照片原始文档,组委会将统一用大容量存储方式收集优秀作品的原始文档);每幅作品必须提供作品名称(8个字以内)、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科学实验微观摄影还应注明拍摄对象、处理方法及主要技术参数。
四、奖项设置 每个主题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视参加人数决定是否增设三等奖),其余参展作者均发给纪念奖,奖项由组委会组织评定。
五、截止时间 今年的展评作品截稿时间为2003年11月20日。 光学摄影作品请交至岳阳路320号12号楼生科院退管会崔伟民同志处(电话54920151);数码摄影作品请以电子邮件发送至photo@sibs.ac.cn。
六、说明事项 1、凡参加展评活动者应同意将作品及相关材料在生科院网站上刊登或以照片、印刷品形式在生科院各园区展示。 2、作品作者享有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并承担自行使用或发表作品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生科院作为本次展评活动的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目的免费使用参展作品而无须另行征得作者同意,但必须以适当方式维护作者的署名权。 3、严禁一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参加展评,作品如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所有法律责任由作品提供者自负。 4、所有光学摄影作品待活动结束后退还作者;数码摄影作品请自留存底文档,不再退回。 5、鉴于今后将定期举办同类活动,本通知内容长期有效,欢迎全院人员随时将有关作品送交指定人员或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每次展评活动前还将有新的通知,内容变更之处以新通知为准。 6、活动组委会享有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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